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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考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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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新疆 户籍及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应、历届大中专毕业生,部分职位户籍不限; 2、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。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在2008年7月15日前,经国家、省、市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、自治区(含兵团)干部教育领导 小组验印认可的毕业证书。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。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: 1、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南疆四地州乡镇工作未满三年的。 2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、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。 3、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考中有作弊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。 4、未满三年最低服务年限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务员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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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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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2、年满18周岁以上(1990年3月17日以前出生),具体年龄要求详见《南疆四地州各级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职位表》; 3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祖国统一,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; 4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 5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 6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; 7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的有关规定; 8、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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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时间及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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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网上 报名方式。 报名网址: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(网址:www.xjrsks.com.cn) 报名时间:2008年3月17日10:00时— 3月24日18:00时(北京时间)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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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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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人员应 严格按职位条件、要求报名,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,不得多报。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 的,取消面试资格,责任自负。 (1)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(网址:www.xjrsks.com.cn); (2)查阅《报名流程》; (3)如实填写《南疆四地州各级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名表》); (4)传送电子照片(证件照·JPG规格20K-50K); (5)查询报名确认结果; (6)下载打印《报名表》(一式2份,面试时携带); (7)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报名、笔试等相关费用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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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务费减免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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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享有国家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,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 特困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),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,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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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试加分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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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非本民 族文字答题的维、汉、哈、蒙、柯、锡伯民族报考人员,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;服务期满(服务期规定一年 的满八个月以上,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八个月以上)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、支 农、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高校毕业生(简称“三支一扶”人员),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。符合上述情况者,只 能加分一次,不能累计加分。不符合加分条件,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,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,符合加分条件,因 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,不予加分。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