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公务员频道 > 跳过导航链接新闻资讯 > 福建 > 考试动态 > 福建08年秋季中级、基层法院招考公告

福建08年秋季中级、基层法院招考公告

   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,现将2008年秋季我省中级、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公务员职位条件公告如下:

一、书记员职位

    1、年龄条件:30周岁以下。
    2、学历专业条件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法学类专业。
    3、身体条件: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。

二、司法警察职位

    1、年龄条件:28周岁以下。
    2、学历专业条件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,公安警察类有关专业,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法学类专业。
    3、身体条件:
    (1)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,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;
    (2)双裸视力不低于5.0;
    (3)其余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;
    (4)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。
    4、因工作岗位需要,一般招收男性。

三、行政后勤职位

    (一)年龄条件:35周岁以下。
    (二)学历专业条件:
    1、文秘职位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法学类或汉语言与文秘类、哲学、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、行政管理类有关专业。
    2、新闻宣传职位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。
    3、计算机职位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有关专业。
    4、统计职位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统计类专业。
    5、财务职位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会计类专业。
    6、档案管理职位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图书与档案学类专业。
    (三)身体条件: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八年八月三十一日  

评 论